2012.9.10 內政部主辦
『國土計畫法』、『原住民族自治法』與『行政區劃法』草案公聽會
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 企劃處副處長王瑞盈表示:
一、原住民族存在的歷史事實
清朝乾隆年間調查 原住民族番社(部落)共1400多個
日劇時代至今 原住民族部落尚有700多個部落
共22萬人生活在原住民族地區
二、政府應該『照顧』原住民族?
原民會的立場 『非照顧』 而是『尊重』!
1.原住民族是最先在這塊土地生活的主人:『第一民族主義』
2.多元文化差異 原漢觀點不同 必須將原住民族所需要的集體需求 加以尊重
『國土計畫法』所缺少的 就是原住民族所應有的『集體權』
在原住民族基本法及憲法 都已明定原住民族『自治』的基本權利
國體計畫法本應予以尊重 不應以原住民族自治法尚未通過而忽視國土計畫法內的原住民自治權益。
延伸影片
國土規劃及行政區域劃分法,應納入原住民族自治區法概念
http://www.youtube.com/watch?v=5XaEOLzGpcY
[內政總質詢3-2]夾縫中求生存的原住民族自治
http://www.youtube.com/watch?v=BD8Jspd_0gI
2012年高金素梅問政
http://www.youtube.com/playlist?list=PL7D28088B90D5408B&feature=view_all
祖靈之邦- 原住民族網路電視
www.youtube.com/abohome